本报讯 象山法院2007年受理的涉及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全部执结,及时、有效地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。 该院对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争议不大的案件,采取即时立案、即时送达、即时审理、即时执行,减轻农民工的诉累;对有些情况紧急、农民工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,实施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;对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予以及时发放;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和逃避执行的案件,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。